《福州屏东中学学生手册》全文(2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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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9-13 23:52

                     前 言

      福州屏东中学,创办于 1983 年。办学以来,学校

从零起步,艰苦创业,坚持以社会主义发展观为办学

方向,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方向。校园内“崇德、

尚美、乐学、笃行”蔚然成风,同学们团结、勤奋、

求实、创新。如今,她以“开启智慧,润泽生命”的

办学理念为指导,开展一系列“做好人”活动,旨在

促进学生“快乐品格的养成”。严谨的校风,严明的纪

律和良好的学风嬴誉社会。学校连续七届被评为福建

省“文明学校”,并于 2013 年被福建省教育厅确认为

“一级达标高中”。

   《学生手册》是对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规范要求,

是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指南,是评价学生的依据之一。

学校坚持以“新课改”理念为指导的同时始终坚持加

强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并于实践中形成制度。她的

实践,定将对我校教育教学和管理起着推动作用为使

学校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现将《福州屏东

中学学生手册》修订版印发全体同学,以便同学们认

真学习,付于实施,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全面提高综

合素质。希望全体师生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

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使其日臻完善。                                                                                                福州屏东中学

                              2018 年 7 月修订

目 录

1. 中小学生守则(修订)……………………………1

2.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2

3.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7

4.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素质“十学会”……………11

5. 福州屏东中学屏东好人“十标准”…………13

6.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安全十条”………………15

7. 福州屏东中学“星级班级”检查评比细则…17

8.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行为规范”检查评比细

则………………………………………………23

9.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29

10.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请假、批假制度……………31

11. 福州屏东中学午休管理制度……………………33

12. 福州屏东中学班级学生干部职责………………35

13. 共青团福州屏东中学委员会团员发展条例……40

14. 福州屏东中学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屏东之星”评选条例……43

15. 福州屏东中学校级“先进团支部”、“先进中队”、

“优秀团队干”、“优秀团队员”评选条例……48

16. 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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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生守则(修订)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

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

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

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

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

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

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

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

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

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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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

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

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

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

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

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

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

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

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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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

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

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

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

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

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

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

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

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

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

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

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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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

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

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

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

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

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

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

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

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

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

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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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

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

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

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

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

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

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

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

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

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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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

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

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

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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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州屏东中学学生在校

一日常规

一、上学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应背好书

包、佩戴好校卡,共青团员佩戴好团徽、少先队员系

好红领巾或戴好队徽、穿着整齐、步姿端正、精神饱

满地进入学校。

高中部学生远路骑车到校上学者,要在校门口前

红白线外下车牵行,校内不骑车溜车,自行车应按规

定停放在车亭内,不得到处乱放。

见到领导、老师、来宾要微笑致意问好。

二、课前三分钟准备

上午第一节课前 10 分钟到班上,把前一天布置的

作业交给组长;课前三分钟预备铃响后,应迅速回教

室就座,备好本节课有关的学习用品,值日班委可安

排课前朗读。

三、上下课

上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

师生问好,在老师检查认可并还礼后,班长喊“坐下”

学生方可轻声就坐,坐姿要端正。迟到的同学应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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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门口立正喊“报告”,经老师示意后,方能进教室。

课堂上要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踊跃发言,发问要先举手,回答问题要站姿端正,精

神饱满,声音洪亮。

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互

道再见后下课。值日生整理讲台、擦净黑板。

四、课间

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剧烈活动,禁止在教室周

围打球踢球,不得把球打在墙壁上。不得在教室内做

体育活动,不得在校内打扑克。在走廊、过道要靠右

走,上下楼不互相推挤,遇见教师应礼让先行。进入

教师办公室前,应在办公室门口立正喊“报告”。

五、自习、作业、考试

自习课要保持安静,认真自习功课,不影响他人。

做到老师在与不在都一样。作业要字迹端正、行款格

式符合要求,独立完成,按时缴交,老师批阅或讲评

后要及时订正错误并装订成册。

考试要诚实守信,审题认真,独立完成,不准交

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不准

协助他人舞弊,不准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考

试结束应立即停笔,按要求及时离开考室,不得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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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周围高声谈论。

六、两操、体锻

准时参加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做操

动作要认真、准确、有力。不得在课间操时间做其他

事,体育委员要认真点名,向班主任汇报。

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穴位准确,手法正确,

用力适当,坐姿端正。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

健身的能力和一定的运动技能及强健的体魄。积极参

加体锻活动课,班干部要协助体育教师认真做好组织、

检查、督促工作。

七、卫生

值日生要自觉认真打扫班级及卫生包干区的卫

生,每天上午早读时段、放学与下午眼保健操、放学

各打扫一次(共计四次)。放学后室内值日生负责打扫

教室的卫生,并锁窗关门、关好电灯空调电扇。

要保持校园、教室及教室门口的过道全日整洁干

净,坚持卫生“五无”:地上无痰迹、纸屑,墙上无污

染,桌上无刻画,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不在校

园内吃零食。

八、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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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午第四节课后,下午第三节课后方可离校。

因故提早离校,须经班主任或年段长签字同意并把批

准单交送门卫。

上、下午清校时,要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离校回

家,放学后要有秩序地走出校门,不争先恐后,不在

路上逗留,买零食,不得到营业性 KTV、酒吧、电子

游戏机室、桌球室、迪吧和网吧等娱乐场所活动,按

时回家。

九、午间休息

初中学生因是就近对口招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午

休。高中学生有实际交通问题的,可由学生家长写出

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注调查情况和同意意见后报请

校生指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在校午休的学生要和家长

向生指组签定《学生在校午休安全、守纪责任保证书》。

中午在校休息的同学,午餐(校外就餐,不得将食品带

进校园)后应在教室休息或做作业,不做体育运动,不

打扑克。每班应指定一位干部负责点名,并做好午间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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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州屏东中学学生素质“十学会”

国民素质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各方面的素

质,特制订《福州屏东中学学生素质“十学会”》。同

学们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使自己具备以下十项基

本素质,追求人生的不断完善与超越,做一个有高度

的屏东人。

一、学会做人

具有健全、良好的人格与健康的个性;心地阳光,

求真扬善。

二、学会生存

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意志

坚强,敢于竞争,能抗挫折,奋发向上。

三、学会健体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卫生保健知识,养

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四、学会学习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标和科学的

学习方法,明白读书是为了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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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家庭和个人的未来。

五、学会自主

具有独立的人格品质,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做到

自尊、自信、自强、自觉、自律、自爱。

六、学会尊重与共处

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尊重自己,

尊重他人,团结互助,真诚相待。

七、学会文明

具有高雅、得体、文明的素质和涵养,待人接物

礼貌、谦让,遵守社会公德。

八、学会负责

具有足够的担当意识,不推卸责任,完成自己作

为一个公民和学子的义务和使命。

九、学会感恩

具有充分的感恩报答意识,能“投之以桃,报之

以李”;爱国爱校爱家爱师长。

十、学会审美

具有正确的荣辱观和审美观,言谈举止、仪容仪

表符合学生身份,能从美的艺术作品中得到启迪和陶

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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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州屏东中学屏东好人“十标准”

“做好人”活动是我校的德育品牌,提倡“平凡

人的好品行”是“做好人”活动的内核。这份精神财

富如涓涓细流,在点滴之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固化于制,助力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行、健全的人格和

深刻的道德文化认同感。特制定《福州屏东中学屏东

好人“十标准”》,要求全体同学积极学习,做一位平

凡的好人。

1、仪容端整:仪容仪表整洁得体,符合学生身份。

2、体魄强健:积极锻炼身体,有科学的卫生保健

知识;长跑测试达标。

3、心地阳光:珍爱生命,心理健康,眼界宽阔,

热情宽容,不阴暗封闭,不以极端方式处理问题。

4、意志坚强:不怕困难,不惧寒暑,意志坚韧,

能抗挫折,能拒诱惑,不玩物丧志,有独立性,不过

度依赖他人。

5、举止文明:言行有教养,能谦让,不插队,不

乱扔垃圾,不故意浪费,不说粗话脏话(包括在网络

上)。

6、审美健康:积极向上,有健康的审美观,不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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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于低俗的作品和游戏,能从积极健康的艺术作品中

得到陶冶和启迪。

7、正直勇敢:有公平正义之心,不怕邪恶,不畏

强暴,敢于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敢于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8、仁爱善良:扶危济困,关爱弱者,有仁善同情

之心,有孝顺感恩之心,能帮扶老弱病残。

9、真实诚信:拾金不昧,待人真诚,尊重规则,

尊重他人,考试、比赛不作弊。

10、有责任心:具有足够的担当意识,不逃避责

任;对自己的前程负责,对团队的荣誉负责,维护国

家和民族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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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州屏东中学学生“安全十条”

安全是教育的根本。为了切实让同学们树立安全

至上的意识,积极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

护能力,防患于未然,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

安全,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特制订《福州屏

东中学学生“安全十条”》,请大家务必遵守:

一、严禁爬墙、翻窗,离开教室应关窗锁门,关

好电灯空调电风扇。

二、不将贵重物品带入校园,要将现金带在身边。

三、不做危险游戏;上下楼梯文明谦让,不推挤

玩闹;不高空抛物;不往窗外扔东西。

四、严禁在不明情况的水域游泳;严禁单独一人

去游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按时回家,不得擅自在外过宿或容留同学在

家过夜。

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骑电动车和电摩、不

闯红灯、不骑车带人、不乘坐无证经营的车船,防止

交通事故。

七、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不到人流密集的场所游玩,积极防控各类传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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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生。

八、在网上不滥交朋友,防止受骗上当。节制上

网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网上言论谨慎,不造谣,

不传谣。

九、不进“三厅两室两吧 KTV”等营业性场所,

洁身自好,拒绝黄赌毒。

十、珍爱生命,不自残轻生,不擅自出走。

上述十条,请务必牢记并切实做到。一旦发生意

外的安全事件,一定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学校德育处、

总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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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州屏东中学“星级班级”

检查评比细则

“星级班级”,又称“六项评比”,是班主任管理

班级的一面镜子。评比项目分别为:卫生、广播操、

眼保健操、仪容仪表、出勤、纪律。该评比将有助于

班主任检验自己的管理方法手段是否合理有效、自己

预期的带班效果是否达到;有助于师生及时地、全方

位地了解班级日常情况。评比分数将作为班级在各项

评优评先中的重要依据。

“星级班级”评比以“周”为单位。每小项每天

10 分,每班每天总分 60 分,每周每班总分 300 分,

每周进行一次“周星级班级”评比,每月进行一次“月

星级班级”评比。获得“周星级班级”的班级量化分

加 3 分,获得“月星级班级”的额外奖励 3 分。下面

是各项评比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一项 班级卫生检查(年段检查、德育处抽查):

1、保持走廊地面、窗台和栏杆干净。

2、保持黑板、粉笔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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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讲台桌的物品摆放有序。

4、桌椅摆放整齐、无刻画。

5、保持卫生角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及时清

理好垃圾。

6、地面清洁、无死角。

7、班级没人时(如:放学、体育课、实验课)应

及时关好门窗(拉开窗帘),关掉电灯、电脑、电风扇。

扣分:满分 10 分,每点每次扣 1 分。

第二项 眼保健操检查(年段检查、德育处抽查):

1、由于任课教师拖课造成大面积没有认真做眼保

健操的扣 3 分,事后将拖课教师名单报到教务处;

2、1-3 人没有认真完成眼保健操的扣 1 分;

3、3-5 人没认真完成眼保健操的扣 2 分;

4、5 人以上没认真完成的扣 3 分;

5、无故大面积没有认真完成的该项 0 分;

注意:下课铃响后,值日班委应提醒任课教师及

时下课。班级应安排 2 名值日班委站在讲台上监督,

并派出 2 名值日生打扫班级卫生。本项检查一旦被扣

分会当场反馈至班主任或值日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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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满分 10 分,根据以上五点扣分。

第三项 广播体操检查(体育组检查):

1、广播体操音乐响起时,各班应快速到操场集合。

集合缓慢扣 1 分。

2、所有学生都应参加广播体操(不能因抱作业、

如厕等理由不参加广播体操)学生人数如有变动,请

班主任或值日班委及时告知。缺勤扣 1 分。

3、要求学生做操时保持安静,精神状态饱满,做

操态度不认真扣 1 分

4、要求学生规范的完成广播体操各项动作,动作

不规范扣 1 分。

注意:广播体操期间允许有一名学生留在班级做

卫生和一名安全员维持楼道、走廊秩序。每班广播体

操一旦被扣分,评操队员会当场和班主任或班干部核

实和反馈。

扣分:满分 10 分,每点每次扣 1 分。

第四项 学校仪容仪表检查(德育处检查):

1、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进校园,穿戴整洁、扣好

衣扣、拉好拉链,不得更改校服、校裤,也不能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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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上乱涂乱画。如有违反,扣 1 分。

2、全体学生不佩戴首饰,不染发、不烫发,不留

长指甲、不涂指甲油等。女生不化妆、不穿高跟鞋;

男生不留长发、异发。如有违反,扣 1 分。

3、进校应佩戴好校卡,校卡佩戴在左胸前(不要

佩戴在衣领、衣角或其他位置)。如未佩戴校卡进校,

扣 1 分。

4、借用他人校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

查实严肃处理扣 2 分。

注意: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校卡,应在第一枚校

卡丢失时就及时到德育处补办并按规定时间领取。建

议各班主任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班级校卡

的统一补办和领取。

扣分:满分 10 分,第 1-3 点每次扣 1 分,第 4 点

每次扣 2 分

第五项 出勤检查(德育处检查):

1、周一上午 7:30 和周二到周五上午 7:40 以后到

校的学生,被登记认定为迟到;冬季下午 2 点,夏季

2:30 以后到校的学生,被登记认定为迟到。迟到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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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1 分。

2、迟到学生应主动出示校卡,并做好登记。冒名

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扣 2 分。

3、周一晨会是一节德育课,所有学生必须到达操

场,生病的学生也必须跟在班级边上(腿脚不便、已

提前交病例复印件的除外)。执勤队巡楼查到逗留班级

者和晨会结束后才进校者,相当于旷课 1 节,扣 2 分。

4、对不配合检查,无视、辱骂检查人员的学生,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扣 2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

加入共青团、社团、参加学校活动的资格,或根据《福

州屏东中学生违反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

注意:若需认定请假,需向德育处提供家长在有

效时间内发出的有效请假,并要求请假学生将班主任

签字核实后的请假条交德育处。

扣分:满分 10 分,迟到扣 1 分,旷课扣 2 分。

第六项 纪律评比(校领导、中层、年段检查):

1、课堂纪律。学生出现上课睡觉,课堂混乱等情

况,扣 1 分。

2、集会纪律。学校各类集会中要求学生服装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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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纪律。学生出现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高声喧哗,

破坏会场秩序等,扣 1 分。

3、课间纪律。课间遵循礼让右行上下楼,在走廊

过道随意奔跑打球、乱扔垃圾、随意吐痰、破坏公物

等,扣 1 分。

4、午休纪律。遵守午休规章制度,学生在午休期

间出现吃零食、使用电子设备、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等,扣 1 分。

扣分要求:满分 10 分,每点每次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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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行为规范”

检查评比细则

为了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的文明意识和言行担当意

识,使广大同学都能尚美求真扬善,诚信文明向上,

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制订《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行

为规范(德育积分)制度》。

“行为规范”评比以“月”为单位,基础分为 60

分,各班每月评出“月星级学生”10 名,颁发“月文

明学生卡”以资鼓励。“行为规范”评比分为“加分”

与“扣分”两大项三十二小项,主要由班主任组织值

日班委进行管理、评比与记录。行为规范积分将作为

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下面

是各项评比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加分项:

1、遵守纪律:一周内无任何违纪现象的学生,每

周加 2 分。

2、服务班级: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班干部,

得到老师肯定,根据工作量和表现,每月分别加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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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12 分三等。

3、参与活动:积极报名参加班级、年段、学校各

类活动与训练,支持校园文化建设,为校争光的学生,

得到老师肯定,每项活动分别加 2 分、4 分、6 分三等。

4、板报设计:参与班级黑板报制作,为获得“月

黑板报优胜班级”贡献自己的力量的学生,每月分别

加 2 分、4 分、6 分三等。

5、志愿活动:参与校内志愿者服务的学生,得到

老师肯定,获得“校内志愿者服务卡”,每张加 1 分。

参与 12 月与 3 月校外志愿者服务的学生,得到社会肯

定,获得“校外志愿者服务卡”,每张加 2 分。

6、社团活动:学生参与社团联合会组织的社团纳

新、科艺节展示、初小衔接展示、社团巡礼,经学校

团委认定,每项活动加 2 分。

7、好人好事:学生在校内外做好事,得到老师肯

定,每次加 2 分,重大表彰另行加分。

8、认真上课:学生上课受到各学科课任老师点名

表扬,得到老师肯定,每次加 1 分。

9、成绩优异: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成绩优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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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得到老师肯定,每次分别加 4 分、8 分、12 分

三等。

10、举报制止:学生制止或举报班级不良行为(如

破坏公物、偷盗、抄袭、舞弊、打架、吸烟、饮酒等

行为),得到老师及时处置,每次加 2 分。

11、团结一心:班级被评为“周星级班级”,每人

加 2 分。班级被评为“月星级班级”,每人加 2 分。班

级被评为“校级或区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每人加

分 4 分、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每

人加分 8 分。

12、校级荣誉:学生获得个人校级荣誉每项加 5

分。

13、市级荣誉:学生获得个人市级荣誉每项加 10

分。

14、省级荣誉:学生获得个人省级荣誉每项加 20

分。

15、其他加分:由班主任自行设定。

二、扣分项

1、仪容仪表:学生在进校时被执勤队员认定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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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校服,未佩带校卡、红领巾、团徽,属于仪容

仪表不合格,造成班级扣分者,每项扣 2 分。

2、迟到:学生在进校时被执勤队员认定为迟到,

造成班级扣分者,每次扣 2 分。学生课前三分钟迟到、

上课迟到、上课没带课本,经老师核实,每次扣 1 分。

3、旷课:学生无故旷课(含晨会),经老师核实,

每次 5 分。

4、广播体操:学生因做操迟到,态度散漫,动作

不到位,造成班级扣分者,每项扣 2 分。

5、眼保健操:学生没有认真完成眼保健操,造成

班级扣分者,每次扣 2 分。

6、卫生保洁:学生没有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值日生

职责,造成班级扣分者,每次扣 2 分;学生在桌上、

墙上、黑板、走廊蹬踏乱画,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

皮等,经学生举报,老师核实,每次扣 2 分。

7、课堂纪律:学生上课故意违反纪律,影响教学

秩序,被老师点名,上课睡觉。经核实后,每项扣 2

分;学生上课顶撞老师,每次扣 4 分,并做进一步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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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作业迟缺:学生无故迟交作业,经老师核实,

每次扣 1 分。学生无故缺交作业,经老师核实,每次

扣 2 分。

9、作业抄袭:学生作业被认定为抄袭与提供抄袭;

回执、作业、考试卷等冒充家长签字,经老师核实,

每次扣 3 分。

10、同学相处:学生课间讲话不文明、同学吵架、

搞恶作剧,经学生举报,老师核实,每次扣 5 分。学

生课间出现打架现象,每次扣 10 分,并通知家长到校

做进一步处理。

11、破坏公物:学生故意损坏班级公共财物,经

老师核实,每次扣 2 分;学生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

经老师核实,每次扣 4 分。均负责赔偿。

12、手机违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经老师核实,

每次扣 5 分。

13、放学逗留:学生放学后逗留在班上或校内至

清校后,被值班人员认定,每次扣 2 分。

14、考试舞弊:学生在平时考试中有舞弊行为,

经老师核实,每次扣 10 分。学生在重大考试中有舞弊

- 28 -

行为,经老师核实,每次扣 10 分,单科成绩以 0 分计,

追加德育处相应级别处分,期末操行降等。

15、警告处分:学生受到德育处警告、严重警告

处分者,扣 25 分,期末操行降等。

16、记过处分:学生受到德育处记过及记过以上

处分者,扣 50 分,期末操行降等,并记录档案。性质

严重者,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17、其他扣分:由班主任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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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福州屏东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

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

以及学生的自控能力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

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上课偷玩手机,有的传播

不良信息,有的沉迷于网络手游,有的沉迷社交聊天,

有的成为作弊工具(详见附件)。手机的不当使用,冲

击了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增

加了家长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

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我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

手机的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对我校学生携

带、使用手机及管理办法作如下规定:

1、学校原则上不鼓励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若有携

带手机到校需求的学生,需先填写家长同意书,并送

学校备案核实后,方可携带手机到校。

2、携带手机到校者,规定早上 7 点 40 分至 11 点

40 分,下午 14 点 00(夏令时 14 点 30)分至清校(在

校学习期间)不得在校园内开机,若有紧急或突发事件

要联络家长,在征得老师同意后在指定地方使用。

- 30 -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第一次由班主任代管手机

一周,一周之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材料后领回;第

二次再发现学生不当使用手机,由年段代管手机一个

月,并报德育处备案,接受相关违纪警告,到期家长

到校领回并填写相关资料;第三次再违规,由学校德

育处代管手机一个学期,并给予相应批评教育,到期

由家长领回,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违纪情况将记录

在案并与操行评定挂钩。一学年违反规定累计 3 次以

上,手机代管至毕业,同时不参与本年度的各级评优

评先,操行等级不得评优。

4、手机具有照相与录音(摄像)功能者,应尊重个

人隐私,不得随意拍摄及上传撒播;也不得下载国家

禁止的图像及影音。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理。

5、有携带手机的学生应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如有

受损或遗失情形,一概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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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请假、批假制度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让学生回家的。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

3、平时因病不能正常参加早读、上课、出操、活

动、自习或劳动等的。

4、其他特殊情况的。

5、批假权限:班主任 3 天,年级段长 1 周。1 周

以上的请假,须家长带着班主任和年级段长已签假条,

一式三份到德育处、教务处进行审核、查验。

注:因个人原因离校办事情、买东西、吃饭等情

形者,班主任不予批准。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其监护

人同意。

二、请假程序

1、请假都必须提前,事后请假不符规范,属于无

效请假。

2、学生请假原则上先由其监护人以电话、短信、

微信等方式联系班主任,确定事实后,方可同意,并

- 32 -

截图由班主任发送生指组老师。学生还必须提出书面

申请,假条中必须详细写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

假凭医务室假条),然后由班主任审核。

3、班主任经过认真审核、查验(询问其监护人),

确定事实后,方可签名。

4、如班主任不在,其他老师必须电话请示班主任

后,方可按照班主任的意见操作,否则无权审批。

5、如学生必须请假离校,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把

请假情况告知其监护人,并要求由其家长带领离校。

6、学生请假后,如时间超过两天,班主任必须作

好跟踪管理工作。可以打电话与其家人保持联系。

三、其它规定

1、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

会同年级段长协商处理。

2、学生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并提供有关证明。

3、凡未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者,一律不予准假。

4、凡未按要求请假而擅离学校、课堂和活动、集

会场所的一律作旷课处理;性质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直至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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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福州屏东中学午休管理制度

高中学生有实际交通问题的,可由学生家长写出

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注调查情况和同意意见后报请

校生指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在校午休的学生要和家长

向生指组签定《学生在校午休安全、守纪责任保证书》。

方可在学校午休。为保证全体午休同学有一个良好的

学习、休息环境,特制定《福州屏东中学午休管理制

度》,要求学生遵守以下几点:

1、在午休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切

听从值班教师的安排,不做无理争执。

2、严格遵守午休管理制度,12:30 前准时到指

定的地方午休,保证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有事必须请假并做好请假手续。无故缺席 2 次者,将

予以书面警告;无故缺席 3 次者将直接取消午休资格;

(2 次迟到或者 2 次早退者将记为 1 次缺席。)

3、入班即静,在午休期间 12:30-14:00(冬节

12:30-13:30),保证遵守午休纪律,保持安静,不串

座位,不走动,若多次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且屡教

不改者将取消午休资格。

4、在午休期间不带饮料、零食等,保持好教室的

干净、整洁,做好午休教室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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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如:手机、MP3、

MP4、平板、扑克牌等。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造成恶劣影响,将取消午

休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我校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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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福州屏东中学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班干部队伍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班级工

作,是班级工作的核心,它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

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网

管委员构成的班委干部及大队委或团支部书记、团组

织委员、团宣传委员构成的团干部组成,其职责:

(一)班长、副班长

1、在班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

当好班主任助手。

2、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班级工作,制定班级工

作计划。

3、及时落实学校、年段、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

制定班级公约,检查、督促班委认真开展工作。

4、及时向班主任、年段长、学校反映班级学习、

活动等情况。

5、上课喊口令。集会前负责组织、整理班级队伍、

并带队入场,维护班级秩序。

6、做好点名工作,每节课请老师登记签名。

(二)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2、督促各科代表及时收缴作业和登记,并检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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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和登记情况,经常向科任老师、班主任汇报。

3、协助班长组织同学交流学习经验,主动关心学

习有困难的同学。适当组织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

帮助。

4、收集同学对各科教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有

关老师反映,供老师教学时参考。

(三)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定期出好班级黑板报,每

月更新一次。

2、发动同学向广播站、团委、学生会刊物投稿。

3、在文艺节、科技节、校运会及全校性活动中,

负责搞好班级宣传报道工作。

4、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班级好人好事,

批评不良现象。

(四)生活委员

1、在班主任领导下管好班费,做到收支分明、手

续清楚。

2、组织安排同学参加公益性活动。安排值日生,

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和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及时检查、

评比。

3、协助学校管理好班级财产,发现门窗课桌椅、

日光灯等公物受损,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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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娱委员

1、定期组织同学开展文娱活动,配合各阶段中心

教唱有教育意义的歌曲,活跃班级的课外活动。

2、组织同学排练文娱节目,参加年段、学校的演

出。

3、负责筹备举办有特色、有意义的文娱性主题班

会,如联欢会、元旦汇演等。

4、及时发现、推荐、动员文娱骨干积极参加学校

各项文娱活动。

(六)体育委员

1、协助体育课教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定期组织班级性

的体育竞赛活动。

3、督促同学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负责点

名、评比。

4、动员、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年段或全校性的各项

体育比赛。

(七)网管委员

1、组织同学学习网络安全条例,开展网络安全宣

传工作。

2、检查班级网络安全情况,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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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向班主任和有关部门反映,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本班级的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不在本教室

上课时应上好锁,关好门窗。

4、对不按要求使用电脑及网络的同学,要及时制

止和纠正,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老师。

(八)团支部书记职责

1. 根据团支部工作职责,负责支部全面工作,定

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制定

并落实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2. 了解掌握团员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

团总支汇报工作;主动帮助团员解决困难,并向有关

部门反映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 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

挥支部委员、团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

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4. 负责保管团内文件,检查团内工作落实情况。

5. 协助班长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在活动

中带领、教育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组织委员

1. 教育、考查申请入团学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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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向团组织提交团员发展计划,具体负责发展新

团员的工作。具体办理发展新团员的手续,负责接转

团组织关系;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

2.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做好团员证的日

常管理;负责团员管理、统计、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批评;按时收缴团费,

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3. 负责组织团组织生活会,督促和指导团小组开

展组织活动。

4.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协助班委会

组织好日常班级活动。

(十)宣传委员

1. 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

作意见、团员学习计划和建议;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

示、决议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基础知识。

2. 利用现有条件设施,及时、生动、活泼地积极

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丰

富团的生活。

3. 向同学推荐健康有益的读物。

4. 组织同学向校广播站、集会等活动撰写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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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共青团福州屏东中学委员会

团员发展条例

为了落实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

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团委相关文件要

求,校团委将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突

出数量调控,严格发展团员程序,特制定团员发展条

例:

一、团员发展基本条件和标准

1. 基本条件: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承认团的章

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

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

2. 团员发展标准:

(1)符合入团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关心同学,

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各

项作业,成绩良好,在班级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团队活动和校内外志愿

服务。

- 41 -

(5)有以下情形的学生不能发展为团员:

①有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处分;

②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扰乱课堂纪律;无诚信,

考试作弊;

③不愿参加班团队集体活动,无为他人服务意识,

无班级集体荣誉感,不具主人翁精神;

④不遵守学校常规。

二、新团员发展程序

1. 每学年 11 月(第一学期)和 3 月(第二学期),

各班进行入团宣传教育,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自愿递

交入团申请书到各班团支部(初一为班主任)处。

2. 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通过

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决议和班主任、科任老师意

见,从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同学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并上报校团委。

3. 校团委审核批准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团校

学习与结业考试,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团的历史、

团章等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团组织的认可,端正入团

动机,树立团员意识。

4. 各支部确定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将考察结果

报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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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校团委审核新团员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组织新团员填写入团志愿书。

6. 校团委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宣誓,颁发团员

证,佩戴团徽,入团积极分子正式加入中国共青团。

三、新团员发展要求

1. 严格按照团章要求来发展学生团员,做到有步

骤、有组织。

2. 考察期间主要对入团对象进行行为习惯、学习

态度、思想认识进行教育和观察,具体表现在学生在

校一日常规的落实。

3. 新团员注意自己的榜样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4. 积极参与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新团员发展比例

初中年级各班毕业前团员数量不超过班级总人数

的 30%,高中年级各班毕业前团员数量不超过班级总

人数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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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福州屏东中学校级“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屏东之

星”评选条例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班人。通过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等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

引导学生沿着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方向努力,

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屏

东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先进班级:

屏东初中部分别评选 6 个先进班级;

屏东高中部分别评选 3 个先进班级;

屏北初中部分别评选 3 个先进班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 1 名。

(三)三好学生:每班按 10%的比例评选,并按

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名额。(初三、高三段每班适当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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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1-2 名)。

(四)屏东之星:屏东之星共设 6 颗星,分别为

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科技之星、艺术之

星、体育之星。

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每班 5 名;

科技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每班 3 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风好,全班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团结友爱、

遵规守纪,星级班级建设走在学校、年段前列。

2.学风正,全班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助,乐学

善思,成绩名列前茅。

3.勇争先,全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文化、科学、

艺术和社会公益活动等,表现突出。

4.全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科目成绩优

良。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志愿者服

务。

班级学生有严重打架斗殴、校园欺凌、涉毒、违

骑电动车、飙车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作为推荐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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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符合校“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担任一年(含)以上的现任学校学生会、共青

团、少先队、班委干部其中之一。组织能力强,群众

基础好,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

己,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能起

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

好评。

(三)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热心参加志愿服务等各项公益

活动,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相关规定。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勤奋好学,学科成绩出类拔萃,“四个关键能力”强(认

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

动,卫生习惯好,身体、心理健康,《国家体质健康标

准》达到良好以上。

4.曾荣获得“最美学生”、“屏东好人”、“美德少

年”“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称号的,在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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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屏东之星评选标准

1.“文明之星”(每班 5 人):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为人谦和礼貌;气质突出,举止大方,衣着得体;在

文明礼仪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带动周围同学注意文

明礼仪方面的问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之星”(每班 5 人): 勤奋好学、刻苦钻

研,善于思考,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

范带头作用,或者进步显著等。

3.“服务之星”(每班 5 人):积极参与学校、班

级工作和志愿者活动,有高度责任感,帮助老师或同

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服务于班级、服务于学校、

服务于社会等。

4.“科技之星”(每班 3 人):崇尚科学、热爱科

学,勇于创新,具备探索精神,对科技有浓厚的兴趣,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5.“艺术之星”(每班 3 人): 热爱艺术,具有一

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艺活动。

6.“体育之星”(每班 3 人): 热爱体育锻炼,在

一项或多项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具备良好的体

育道德,对体育运动有一定的了解,能带动同学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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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体育锻炼。

三、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一)在评选过程中,要落实民主程序,做到公

开、公正、公平。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

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各

类民主评议原始材料应保存备查。

(二)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

原则,对参评学生要进行综合评定,不得以学习好代

替其他“两好”,并根据我校实施的志愿者服务课时原

则,达到校内外 10 张志愿者服务卡,方可上报。

(三)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其

综合素质评定或操行等第应是优秀,屏东之星综合素

质评定和操行等第应是良好以上(综合素质评定或操

行等第成绩依据是:以上学期为主,参考本学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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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福州屏东中学校级“先进团支部”

“先进中队”

“优秀团队干”

“优秀团队

员”评选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

的综合素质和各团支部的整体实力,增强团的工作的

生机与活力,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中间,

调动各团支部和团员积极向上的目的,根据市教育局

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了“先进团支部”、“先进中队”、“优秀团队干”、“优

秀团队员”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校先进团支部:

屏东初中部分别评选 3 个先进班级;

屏东高中部分别评选 2 个先进班级;

屏北初中部分别评选 2 个先进班级。

2、优秀团干:每支部 2 名。

3、优秀团员:每支部 2 名。

4、校优秀少先队中队:

屏东初一评选 2 个先进班级;

屏北初一评选 1 个先进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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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中队 1 名。

6、优秀少先队队员:每中队 1 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思想政治工作好:能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和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通过行之有效的教

育活动使支部每一成员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

立正确的人生观,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团的活动开展好:能从中学共青团工作对象的

特点出发,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团委布置积极开

展各项教育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团

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能协助班委开

展所在班级工作,并卓有成效。

3、组织建设好:团支部组织健全,组织生活正常

化,团支委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好,按时上交团费,

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规定搞好团干部选拔工作

和新团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

力。

4、完成任务好:能积极动员并带领团员青年认真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任务态度坚决,完

成任务后能及时总结汇报并作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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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少先队中队

1、思想工作:中队队员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守校规校纪。中队委认真组织队员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队员积极参加团校学习。

2、常规工作:队员每天入校佩戴红领巾,升旗仪

式严肃认真,行队礼。

3、主题中队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以上的主题中队

会。

4、完成任务:中队能积极动员并带领队员完成各

项任务,并及时总结汇报并作宣传报道。

(三)优秀团员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树立远大

的共产主义思想,在健全合格团支部。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

成绩优良。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

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

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4、组织纪律性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团组织生

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坚持佩戴团徽,完成好组

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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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支部能起带头表率作用。

(四)优秀团干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现任团支委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一个学期。

3、热心团的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主动

地开展好团的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成

绩显著。

(五)优秀少先队员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向团组织

靠拢,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突出,有创新思想。

2、学习态度端正,上进心强,学习成绩优良。

3、组织纪律性强,坚持佩戴红领巾,积极参加大

队、中队各项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两操”,体育成绩

合格。

(六)优秀少先队干部

1、具备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

2、现任少先队中队、大队干部,任职时间一般不

应少于一个学期。

3、热心少先队的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

- 52 -

主动地开展好中队及大队各项活动,并能协助团组织

办好团校,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在团支部总结的基础上,

团委会组织同年段团支部交流汇报,在此基础上评选。

2、先进中队的评选,在各中队总结的基础上组织

大队干部、各中队长进行评选。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

会(非团员无投票权),推荐提名;根据我校实施的志

愿者服务课时原则,方可上报。并征求班主任、年段

长意见后正式填表,报校团委审批。

4、优秀队员,由大队干部和各中队长推荐提名,

根据我校实施的志愿者服务课时原则,方可上报。并

征求班主任、年段长意见后确定填表,报校少先队大

队部审批。

- 53 -

十六、福州屏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 则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

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管理、依法治校,促进学生

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

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违纪处

分需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

结合的原则。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内外违规、违纪的所

有学生。 处分的原则和等级

第一条 处分原则

慎重适当,实事求是,宽严结合,区别对待。

1、下列情形将从严处理:

①错误性质严重;②认识态度恶劣;③屡教不改;

④攻守同盟,拒不交待问题;⑤对检举人、证人进行

打击报复;⑥在校外公共场所严重违纪;⑦处分撤消

后,再犯够得上处分的错误。

2、下列情形将从宽处理(对个别符合条件的同学

- 54 -

实行暂缓处分或免于处分):

①初犯且能主动承认错误;②认识态度好;③检

举揭发有关问题。

第二条 处分等级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

令退学

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

第一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以旷课论处。

2、无故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

等,以旷课论处。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 20 节至一周者,给

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 35 节以上者,给予

记过、记大过处分。

5、连续旷课二周以上,经动员教育不返校者,视

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条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 55 -

违反考试纪律舞弊者,除该科以 0 分计算及本学

期操行等第降一至二等外,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纪

律处分。

1、夹带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纸条、书本、笔记

本以及在考试环境内涂写任何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

文字和符号、抄袭他人试卷或有意将自己试卷给他人

抄袭、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或试卷)、交换试卷、借

故暂离考场等,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记大过处分。

2、携带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者,视情节给予严重

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3、偷窃试卷、答案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

分。

4、集体作弊或组织作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

大过、留校查看处分。

5、多科作弊或多次作弊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处

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理。

第三条 对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生的处分

1、扰乱课堂秩序,如上课期间随意走动、吵闹、

大声喧哗、玩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睡觉等,经提醒

教育仍不思悔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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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或性质比较恶劣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2、未经教师批准,擅自进入计算机室、实验室等、

故意破坏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和相关

器材,除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给予警告、严

重警告、记过或以上处分。

3、故意损坏图书馆藏书、报刊,或以旧换新、偷

用他人证件借书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

告或以上处分。

4、转借各种证件(校卡、校服、学生证、借书证

等)并产生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

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四条 对违反校风校纪的学生,处理如下:

1、对染发、烫发、打耳洞、穿奇装异服的学生,

经提醒教育仍不思悔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对纹身或贴纹身纸的学生,要求洗净,直至符

合学生形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在校园内行为、言语低俗、下流,或者搞封建

迷信活动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以上处

分。

4、对不遵守交通规则,骑电动车、电摩上下学的

学生,经教育不思悔改的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屡教

- 57 -

不改的视情节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5、侮辱、漫骂、造谣、诬陷他人者(含网络),

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

过或以上处分。

6、恐吓他人、勒索、骗取他人财物者(含网络),

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触犯刑法

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校园公共场合行为举止不检点,违反公共道

德或男女同学交往有超越同学关系,行为不得体,造

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以上

处分。

8、调戏、侮辱异性或以其他方式骚扰异性者(含

网络),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直

至开除学籍。

9、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学校教职员工、学生

干部执行检查任务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

警告或以上处分。

10、恐吓、殴打学校教职员工或执行检查任务的

学生干部者(含网络),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留记

过或以上处分,造成经济损失和伤害的,必须承担相

应费用,情况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58 -

11、利用计算机、手机等查阅、调用、复制传播

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软件,或在网

上造谣传谣、沉迷网络游戏、色情直播的学生,视其

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第五条 对打架、斗殴的学生,除必须承担造成

的经济损失、受害者必要的费用外,处理如下:

1、策划、挑起事端者:

①挑起事端,引起打架者,视造成后果的程度,

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②策划他人打架、斗殴并造成恶劣后果者,给予

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③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斗殴者,从重处罚。造成

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查看、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

公安机关查处。

2、打架者:

①动手打人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②致他人轻伤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处分。

③致他人重伤者,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

或开除学籍,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3、参与者。以任何方式参与打架、斗殴事件,促

- 59 -

使事态扩大化,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

分。

4、作伪证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工作受

到干扰,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持械打架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

查处。

6、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

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

7、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打架事态发展者。

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六条 对破坏校园环境及卫生,扰乱学校公共

场所正常的学生,处理如下:

1、破坏学校教学、学习、生活设施设备,破坏学

校绿化、草坪,攀折花果者,除赔偿损失和处以罚款

外,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2、扰乱校园、课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秩序,乱

扔纸屑、果皮、各种包装袋包装盒及塑料瓶等废弃脏

物者,在上课、早读及午休时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正常生活学习秩序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

- 60 -

或以上处分。

3、向教学楼外泼水、乱扔东西等危害他人安全或

公共卫生、秩序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

告或以上处分。

4、在校园内抽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或以

上处分。

5、未经许可,擅自开启教室多媒体设备者,给予

警告或以上处分。

6、对校园内门窗、卫生、照明、供水、供电、通

信线路、网络线路等公共设施进行故意破坏者,除责

令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

或以上处分。

第七条 对以各种手段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

人合法财物的学生,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有关规

定处以罚款外,处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及作案

价值,给予以下处分:

①价值低于 100 元的,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下处

分。

②价值在 100 元不足 500 元的,给予记过处分。

- 61 -

③价值在 500 元以上的,给予记大过或留校察看

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④盗窃价值虽少,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给

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拾物不还、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视其情节严重

程度,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八条 对破坏公共财物的学生,除按原物品现

价赔偿外,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及损坏物品价值,处理

如下:

1、破坏公共财物价值不足 200 元的,给予严重警

告或以下处分。

2、破坏公共财物价值 200 元以上的给予记过、记

大过处分。

3、破坏公共财物价值虽少,但情节严重,手段恶

劣,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

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 对破坏他人财物的学生,除按原物品现

价赔偿外,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记过、

记大过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交公安机关处

理。

第十条 对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

- 62 -

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处理如下:

1、未经许可擅自开启消防用水、消防警铃、消防

栓、应急照明灯、灭火装置和防毒器材等设施设备者,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2、未经许可,擅自移动灭火设备或器材、应急照

明灯、消防逃生通道指示标志者,视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3、破坏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或器材者,视情节严

重程度,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被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学校不发给

毕业证书。毕业时,处分未撤销的,不发给毕业证

书。 处分程序与撤销处分

第一条 处分程序:

1、调查核实:对犯错误学生的处理,先调查核实,

再依据处分原则,对照处分标准,合理地作出处分结

论。

2、提出意见:处分意见由有关处室或年段提出;

也可以由班主任提出。

- 63 -

3、作出决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由德育处决

定,上报主管领导;记大过以上处分,由主管领导或

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4、通报决定:在宣布处分决定之前,德育处把结

论通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报给家长,原则上要求家

长到校了解情况(特殊情况可以由班主任把处分决定

通过电话告知家长),并通知其本人。如有必要,可以

进行复议。

5、公布决定:最后由德育处公布处理决定。

处分决定正式作出后,学校即把处分情况存入其

本人档案。

第二条 申请撤销处分

学生受纪律处分后,进步较快,表现良好,可在

考察期满后向德育处申请撤销处分。

1、考察期:警告、严重警告 6 个月;记过者、记

大过 9 个月;其余处分者,皆一年。学生在考察期内

有立功表现,可提前撤销处分,提前时间限在考察期

的一半范围内(特殊情况除外)。

2、学生申请撤销处分,应在完成志愿服务或社会

实践课时后,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在班主任签署

同意撤销处分的意见之后,本人将报告送德育处并领

- 64 -

取《学生处分撤销登记表》,在三天内填好表格,递交

德育处。由德育处审核、决定。如某同学条件不符合,

将继续予以考察。一般情况下,德育处将在期中期末

对撤销处分进行两次审批。

3、各项处分需要修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课时

数:警告处分 10 课时,严重警告 20 课时,记过处分

30 课时,记大过 40 课时,其余处分 50 课时。课时可

以到德育处、团委或年段领取且须达到一半以上课时,

其余可为校外志愿服务。所修课时有效性由德育处最

终认定。

作出撤销处分决定后,向全校公布,同时将撤销

处分的结论记入有关档案。

第三条 关于受处分学生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

课时管理

为了鼓励同学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不断完善自

己,提升自己,本着教育学生的原则,特制定此项管

理细则。

1、按时参加受处分同学培训或学习会,可以获得

1 课时;

2、积极参加德育处组织的校内志愿者服务,获得

志愿者服务卡,每张 2 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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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家委会或家长组织的校外志愿者服

务,获得志愿者服务卡,每张 2 课时;

4、有组织地开展专题德育活动,如承包卫生包干

区、清理校园角落、植树、敬老活动等,产生良好影

响者,可以获得 2 课时;

5、 能积极举报、纠正、制止打架、网上约架、

乱扔垃圾等一系列违纪行为者,可以获得 3 课时;

6、帮助教师搬运、整理教学、实验器材,打扫场

地,影响较大的,可以获得 1-2 个课时,视劳动量和

质量而定;

7、组织策划校园活动,报德育处、团委审评通过,

并且活动效果较好的,获得 2 个课时;

8、学习成绩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进步 30 名以上

的可以获得 3 课时;进步 30-60 名可以获得 5 课时;

进步 60-90 名可以获得 8 课时;进步 90 名以上的,可

以获得 10 课时。

福州屏东中学 德育处

2018 年 7 月

(本手册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州屏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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