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选派首批部分学科教师到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帮扶支教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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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4-25 11:42

市属中学:

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初中校)已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并于今年9月开学。为做好该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从市属学校首批择优选派5名学科教师到该校帮扶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及名额

初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地理1名

二、条件要求

选派教师应在市属中学初中相应学科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先。

三、选派程序办法

1、4月30日前,各校将本文通知学科教师,符合条件的学科教师自主向所在学校报名。

2、5月10日前,所在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3、5月17日前,无人报名的学科岗位,由市教育局统筹指定安排。

4、5月24日前,市教育局人事处汇总并报局领导研究审定。

5、6月初,确认选派人员名单,通知学科教师所在学校、三中晋安校区。

四、支教帮扶期限及相关待遇

本次选派到福州三中晋安校区从事帮扶支教的学科教师,参照市教育局2017年9月6日会议纪要精神,期限三年。完成三年一次的支教工作,可确认为农村学校一年支教经历。

五、其它事项

从市属学校首批择优选派部分学科教师到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帮扶支教,是加强该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各校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提高认识,积极支持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科教师报名,并按规定落实好支教帮扶相关待遇。对市教育局统筹指定安排的任务,应予支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教师积极参加。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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