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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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6-25 12:59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人[2013]85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福州市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要求,现定于6月29日-30日于福州八中(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07号)组织福州市评审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推荐对象进行业务考核。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负责将下列事项逐一通知参评对象。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 考核对象 地点    
6月29日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中学体育、中学音乐、中学美术、中学通用技术、中学信息技术、中学电教、中学心理 福州八中    
6月30日 一级教师: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含实验)、化学、生物(含实验)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特教、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幼教 福州八中  
二、业务考核内容
高级教师业务考核内容:编写教案、说课、片断教学、论文答辩
一级教师业务考核内容:编写教案、说课、片断教学
三、参考人员须知
1. 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7:45进场完毕。参考人员应于7:45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
2. 参考人员不得将手机、传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课本、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 开考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编写教案室编写教案。进入编写教案室后,参考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4. 编写教案时间为一小时,编写教案时,只能填写学科、组别及抽签序号,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业务考核时间为20分钟。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5. 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安排到下午考核的,中午备有快餐,餐费自理。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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