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屏东中学德育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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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9-03 11:42

德育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结合学校学生思想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规章制度,确定德育工作阶段重点和内容,落实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位置。

2、严格执行学校德育常规,要求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校风校纪的检查和评比,教育和处分违纪学生。

3、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绿色教育、文明上网教育,配合生指组做好学校的安全生管工作。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入学教育、军训、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做好人”等系列活动,寓思想教育于有意义的活动中。协助教务处开展好运动会和科艺节等大型学生活动。

5、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评语和毕业生政审工作,评选和推荐省、市、校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项积极分子,建立学校德育工作档案,每学年按期归档。

6、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与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处境不利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工作,指导校“舒心室”开展各项活动。

7、关爱特困生,负责特困生助学金的报批和发放工作。

8、协助校团队培养和选拔学生干部,并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培训。

9、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负责班主任工作常规的考评,评选和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与“先进班集体”。

10、每两周召开一次年段长、班主任工作例会,指导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师徒合同”等有效措施,加强班主任专业成长培训。

11、积极开展学校德育课题研究,评选优秀德育论文,编辑“心海探航”论文集,指导和落实德育课程化建设。

12、负责学校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负责学校每天早晚的升降旗工作。

13、加强家校联系,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一体化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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