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第二阶段心得体会——杨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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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9-23 17:16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套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意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告诫各级党员干部,只有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完善人品操行,提高人生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和法纪防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才能有资格为党担责、为人民负责、为事业尽责。

  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一,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在心上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管言管行管欲望,《准则》倡廉倡德倡自律,两者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都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都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最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

  一要讲道德,看齐高线不懈怠。《准则》强调“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成为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必须认真践行《准则》要求,向道德高线看齐,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引导整个社会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二要守纪律,把牢底线不逾越。《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我们要通过学《条例》,时刻警醒自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知敬畏、明底线、不糊涂,努力使《条例》成为修身律己、为官做人、谋事创业的最佳“防线”。

  第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政先要修身,修身重在立德。《准则》和《条例》是“三严三实”要求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互补、高线与底线的兼顾、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的结合,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要始终牢记:党员姓“党”,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对党一心一意忠诚、言行一致忠诚、始终如一忠诚,永不背叛自己的入党誓言。

  二要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底线和政治规矩。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深查细照“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习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推动讲政治、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三要坚持抓早抓小。要在小节上培养为官之德、在小事上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守住小节、管住小事,坚决不让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发展成为严重违法乱纪的“大问题”。

   讲规矩,守纪律,表现在语言和行为上,根子在思想和道德上。道德高尚是为人之本,作为党员更应当坚守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持好家,为好官,心系百姓,治国安民。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就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时刻用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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